平陸縣人民政府關于市府公園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
時間:2023-03-24 信息來源:平陸縣住建局 字體大?。骸尽?span class="Big">大 中 小 】
各相關單位及各被征收戶: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實施市府公園建設項目,于2023年3月30日起,對征收范圍內所有單位建筑、個人住宅及附屬物、涉及的土地等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圍
本項目征收范圍東至縣委縣政府大院西墻,西至太陽路,南至圣人大街,北至五一街(鑫慧佳苑除外)。
二、房屋征收主體、征收部門及實施單位
平陸縣人民政府為征收主體,負責該項目范圍內的房屋與土地征收補償工作。
平陸縣人民政府確定平陸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為房屋征收部門及實施單位,組織實施該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平陸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公安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縣總工會、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文化和旅游局、社區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該項目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征收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3、《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4、《平陸縣房屋與土地征收補償指導意見》
5、《平陸縣市府公園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四、房屋征收實施期限
該項目的征收期限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5月30日。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調整具體時間。
五、安置辦法及補償原則
采取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采取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選擇,但只能選擇一種方式,具體補償辦法詳見《平陸縣市府公園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平政發〔2022〕18號)(詳見附件),違章建筑物、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六、有關事項
1、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等各種管線設備,由產權單位自行拆除,不予補償,不得影響征收進度。
2、凡在征收范圍內的行政事業單位,由被征收單位自行搬遷,不得影響征收進度。
3、被征收人要按有關規定向房屋征收部門交回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如無證件,由被征收人向被征收房屋主管單位申請,由土地部門出具土地使用的權利人證明,由被征收房屋主管單位出具房屋權利人的證明),由房屋征收部門統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4、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征收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平陸縣市府公園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平政發〔2022〕18號)
平陸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平陸縣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plxrmzf